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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亦定,顿生乱政之人,拒不奉行,视煌煌天法为草芥,视万民之心如糠食,此朕又一忧也。
故九年立宪,循循而进,断不应改,而依法治国,更须提为首遵之陈,使朕与万民同于法下,开尊法佑法之先河,至千万年而不应绝,此宪政之精髓,亦朕之所愿。
然国民之心不可辜负,遂饬领侍卫内大臣良弼亲驶,代表朝廷,与民详谈,以期和平,民众勿以私见害公益,勿以小忿败大谋,力促合议溢满人心,此谕传晓天下,咸使皆闻,钦此。”
宣统二年一月二十七日,朱笔书写的谕令不过短短四百字,却轰动全国,影响极大,堪称里程碑式的意义,一经发布,海内外反响激烈,民众议论纷纷。
他们逐字逐句的分析这条谕令,大为感慨,朝廷不仅重申了立宪的决心,并且首次降下了身格,和庶民面对面谈判,封建时代,这是多少年没有的稀罕事。
普通民众大多看个热闹,但对当时的立宪派来说,最看重的是旨意上写明的诸如“依法治国”
“君民同责”
这些字眼,就连后世的政治家,法学家都给予很高的评价,一致认为这是中国宪政史的真正开端,世称宣统初年五大忧。
这条谕旨究竟自谁之手?史学家一直有不同观点,有人说就是摄政王载沣本人,还有人说是朝廷的立宪派,例如载泽,戴鸿慈等人,猜测归猜测,谁也没有确凿证据,他们查遍了军机处档案也没有找到这一天的记录,因为史料不详,这成为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题,每当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,不少后世之人都垂头抱憾,大呼哀哉。
(未完待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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